案件概述(事实)
我们的客户在酒吧认识了一名女子,两人互相吸引,经过一番交谈后,两人自愿去住宿并发生了性关系。 但几天后,该女子指控他强奸,称性行为是胁迫性的,而且在此过程中她的肋骨被打断。
当事人在被打上性掠夺者的烙印后,来到 Ongang 律师事务所为自己洗清冤屈。
案例问题(案例特色)
该案的核心是确定申诉人的可信度、性交是否受到胁迫,以及她所称的伤害与当事人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。 特别是,申诉人的陈述有很多地方前后不一致,与从调查当局到法庭的客观证据明显不符,因此必须揭开其故事的真相并削弱其可信度。
河流上的潮汐力
为了确立 "双方自愿的关系 "这一核心主张,洗脱强奸和伤害的辩护罪名,王康的辩护团队采用了一种策略,即通过客观证据来弹劾受害人证词的可信度,并强调被告主张的一致性。
1. 强调陈述中的矛盾之处
- 我们的重点是受害人的陈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地方,以及与客观证据(闭路电视、付款记录等)明显矛盾的地方。
- 我们认为两人在事发后的行为并不表明存在胁迫关系,从而削弱了陈述的可信度。
2. 通过客观证据证明无罪
- 我们强调,被告的说法自始至终都是一致的,并有数字证据和财务记录为证。
- 这让我们能够戳穿受害者的说法,同时也让被告的说法更加可信。
3. 打破 "伤害 "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
- 我们注意到,受害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所称的身体伤害(受伤)是由被告的行为造成的。
- 相反,基于他们对伤害发生的时间或方式的陈述前后不一致,他们否认与所指控的犯罪有直接因果关系。
最后,Ong Kang 认为缺乏 "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",并强烈主张应适用基于客观证据的无罪推定原则。
成果
法院认为,受害人的陈述前后矛盾,与闭路电视等客观证据不符,因此很难认定其可信。
法院还认为,没有证据表明被告强行制服了受害人,而是存在一些难以认定为强奸的情况,例如当受害人说她在性爱过程中感到不适时,她停止了性爱。
最后,法庭宣布他无罪,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有罪,这符合刑事审判的基本规则:"如有疑问,为了被告的利益"。
[裁决]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