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概述
客户从事多户住宅的建设和租赁业务,与租户签订了租赁协议并收取了押金。 然而,由于金融环境的意外变化和拒绝发放贷款,客户被宣告破产,并因延迟退还租户押金而被起诉欺诈。 客户来到我所诉说不公。
案件中的问题
1. 在签订租约时,是否存在以骗取押金为目的的欺骗行为; 2.
2. 租户的押金是否被挪作他用,例如出售办公楼
3. 确定嫌疑人的还款能力和归还押金的诚意
河流上的潮汐力
Ongang 律师事务所仔细分析了客户的业务流程和现金流,建立了以下辩护逻辑:
1. 为了证明客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有足够的资金实力,我们出示了当时的房产市场价格和贷款情况。
2. 存款用于合法目的,如建筑工程和偿还贷款,有账户交易为证。
3. 证明因金融环境恶化而拒绝发放贷款是不可预见的,如通过与金融机构代表的谈话录音。
4. 客户已获得并提交了一些文件,表明客户已真诚地努力退还租户的押金。
成果
首尔西区检察厅通过我公司提交的大量证据和法律审查,认定我公司客户不存在欺骗租户和勒索押金的目的。 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。
案例成果材料